湿地公园管理方案及概算-湿地公园养护管理考核表

tamoadmin 游戏新闻 2024-09-10 0
  1. 如何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岭南园林精品
  2. 如何提高公园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4. 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
  5. 国家森林城市的考核指标包括六大类是什么
  6.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保障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沿海防护林,是指在本市海岸***线起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和本市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建立的,以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功能的沿海森林生态防御体系,具体边界范围由《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界定。

除上述范围外,符合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的纵深防护林,应当纳入《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建设、管理和保护措施。第三条 沿海防护林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实行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严格保护的原则,确保沿海防护林生态功能不降低、森林不减少。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内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应当同时符合各类保护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最严格的规定。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将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等配套政策,并将建设、管理和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各级人民对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实行以森林保有量和森林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沿海防护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成效纳入人民领导任期考核内容。

湿地公园管理方案及概算-湿地公园养护管理考核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市、县(区)人民应当每年12月份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当年沿海防护林变化和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涉及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在报告中详细说明。第六条 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规划、海洋、水、应急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将沿海防护林建设纳入植树造林,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沿海防护林建设;应当开展沿海防护林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活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沿海防护林的综合效能。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沿海防护林的义务,对破坏沿海防护林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第九条 在沿海防护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并经市人民批准。

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界定保护范围和禁止开发区域。第十一条 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市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沿海防护林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经县(区)人民批准后执行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本市下列区域范围内的沿海防护林林地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沿海防护林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域;

(二)国家、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

(三)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

(四)自海岸***线起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的国有有林地和划定为公益林的非国有有林地;

(五)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的有林地;

(六)市人民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为应当禁止开发的区域。

本条例实施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外的沿海防护林林地已经办理了土地转用手续的,可以不纳入禁止开发区域。第十三条 沿海防护林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取建设生态景观林的方式,建成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互补、乔木林与灌木林并存、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多树种、多类型、多景观、多功能的森林生态防御体系。

如何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岭南园林精品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

关于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教育、卫生等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47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招考单位为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

1、市教育系统共招考221人。

市一中1人,市二中2人,市四中22人,市五中6人,市六中7人,市七中13人,市八中10人,市九中5人,市十中3人,市十二中21人,市十三中8人,市十五中8人,市十六中21人,市十七中8人,市十八中9人,市十九中7人,市一职高17人,晋东南幼师13人,市实验中学5人,市特校10人,市友谊小学5人,市实验小学9人,沁师附小9人,市健乐幼儿园2人。

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考8人。

3、市供销干部学校招考8人。

4、长治文化艺术学校4人。

5、市卫生系统共招考170人。

市医院30人,市二院17人,市三院8人,市中医院27人,市中研所附属医院25人,市妇幼保健院26人,长治卫校20人,长治卫校附属医院13人,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市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1人,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人。

6、市药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所2人。

7、市残联安神专科医院3人

8、市园林局共招考20人。

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6人,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6人,市八一广场管理处5人,市人民公园2人,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1人。

9、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招4人。

市市政管理处2人,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2人。

10、市统计局共招考6人。

县级调查监测中心3人(黎城县2人,沁县1人),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1人,市统计教育考试管理中心1人,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人。

11、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考3人。

干部培训中心1人,网络举报管理中心2人。

12、市直工委招考2人。

1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考1人。

14、市环保局共招考3人。

市环境信息中心1人,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1人,市治污减排办公室1人。

15、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考1人。

16、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招考4人。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招考3人。

长治县管理部1人,屯留县管理部1人,平顺县管理部1人。

18、市襄屯灌区管理局招考6人。

19、市国土局共招考4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人,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土地站2人。

以上招考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学校、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下同>)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中专及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长治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需为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可根据招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历证明)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人社局协助。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户口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21日

其中5月16—18日卫生系统、纪委监察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统计局、园林局、药监局、市直工委、国土局、湿地公园、残联安神医院、襄屯灌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报名;

5月19—21日教育系统、职业技术学院、市供销干部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

各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4倍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为3倍以上。

2011年6月8-9日凭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且与报名时使用的一致。

(二)、招考信息查询

具体招考单位、岗位名额、学段学科区分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考简章》,可于2011年5月16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url=/].czldbzw.gov.cn[/url])查询。

(三)其它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考生户籍不限,报考非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考试、体检

考试、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

1、笔试

笔试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法规》、医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医护基础理论》;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及专业知识》;各门计分取百分制。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8:30 —— 11:00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考试提纲。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讲课测试;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能力测试,则该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能力测试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考生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医护岗位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讲课的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能力测试<讲课>×60%)。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五、选岗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不同学段学科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序等额确定入闱名单,入闱考生在相应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岗位空选时,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教师岗位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以及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如何提高公园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管理架构,注重绩效管理

1、创新管理架构,推行区域化管理

随着岭南园林业务的不断拓展,我们不断探索,大胆解放思想,通过优化管理流程等手段,将管理手段及模式进行了升级和优化 。岭南公司现已设立事业发展中心、财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五大管理中心,以及逐步建立完善华南、西南、华中、华东、华北等五大区域运营中心,并在总部增设了审计监察办、结算部和文化信息部,全面推行了企业的制度化、精细化、系统化和区域化管理。五大总部管理中心的设立突出体现了总部制定战略、制度、管理流程并负责协调、审计、监察的职能;五大区域运营中心的健全更加明确了各区域为项目运营管理的主角地位,各区域运营中心充分发挥积极性,自觉自主的去开拓业务、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形成了既为总部创造业绩、又在项目管理中控制成本、完成各项目实施、得到应得提成及奖励的运行机制,各区域运营中心将逐步***发展成若干个富有战斗力的岭南。岭南推行区域化管理,打破了总部大包大揽的格局,激发了各区域与各中心的发展潜力,有效助力企业全国战略的实施,实现了全国大范围的业务突破。

2、注重绩效考核,落实目标管理

我们在发展中,注重绩效考核,以业绩论英雄,以绩效激励、帮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引导员工将个人愿景与企业共同愿景相结合,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比如为了充分调动苗木事业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我们专门发布实施了《苗木事业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场地利用率、苗木成活率、苗场管理各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科学测评,并确定了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实行。由于坚持严格管理,岭南所完成的绿化工程多次得到各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业主的充分肯定,不仅有效增强了苗木事业部各基地的创收能力,也一定程度推动了苗木经营的持续发展。

同时,为深化我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改革,我们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度》、《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目标管理制度,在岭南上下形成以企业利润为中心、项目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双中心管理理念。除了地产和部分市政园林项目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以外,我们还逐步扩大到苗木生产、绿化养护、园林研发等部门,将所有相关工作和经营状况用可量化的数据呈现出来,将项目管理团队的绩效与收入分配的各项指标紧密结合,用来作为考核和利润分配的参考指标和依据,以此提升全员的积极性,真正将岭南建设成讲责任、讲效益、讲发展的现代化管理企业,促使岭南往更高水平发展。

3、严抓工程质量,注重预警管理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这里,我想重点提一下我们的工程管理制度。在工程管理上,我们建立并运用了一整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系统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现有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我们制定并出台《质量督导管理制度》,建立总部-区域运营中心-项目质量督导机制,形成《质量督导报告》,建立和完善自我诊断、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机制,提升项目管理人员质量问题预控能力,逐年降低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客户投诉率,确保客户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同时,质量督导的结果作为项目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和优秀项目申评的重要依据,直接与项目目标绩效奖金挂钩。

另外,我们还建立了有特色的质量预警自检体系,在全国项目设立并推行质量预警机制,将质量预警与质量督导、质量评价以及日常质量管理有效结合,有效防范质量事故发生。预警分为**、橙色、红色,针对公司的质量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案,由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预先发布警告,及时处理质量问题,防患于未然,掌握质量工作的主动权。

二、提升科研能力,建设科技岭南

近几年,我们加大科研投入,成立了园林科学研究院,招聘了一批以博士生和硕士生为主的科技研发人员,同时不断创新科研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涌现出了一批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2012年顺利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四月份又通过4项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今年又有一批发明专利正在认定,硕果累累的科研成果大力提高了岭南的科技创新能力。

1、打造人才孵化基地

岭南注重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建立人才交流和培养的有效机制,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科研人才培养机制。我们与很多高校建立了人才联合培养,如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达成实习和就业基地的合作,并开设岭南班,为更多的应届大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我们已连续多年在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学院、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设立岭南奖、助学金和大学生创新研究基金,鼓励大学生在园林工程及设计等多方面进行应用性研究;我们于去年与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开办风景园林硕士班,招收一批在职岭南员工为学生;并于今年成功申请为东莞市继续教育基地,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园林企业内部技术不足的问题,也为园林行业的发展储备了更多人才。

2、共建产学研服务平台

近年来,我公司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联合研究开发活动,并取得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我们与华南师范大学联合承担国家级星火——《水生植物产业化技术推广应用》,引种驯化水生植物并对水生植物的清污能力进行研究,目前已申请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我们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进行产学研合作,在大树移植、苗木养护、苗木引种驯化及珍稀园林植物开发等方面都获得了较大提升。我们与广东省农科院开展了湿地环境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技术的研究,在湿地公园的景观建设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我们联合广东省农科院及华南农业大学就华南地区园林植物病虫害测报工作达成合作协议,准备通过研究建立华南地区园林植物病虫害测报站。另外,我公司还与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四川农业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取得了一定效果。

2013年度,我司持续加强科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在继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经过一年多来的认真筹备,由我司发起的“生态园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正式成立,由全国14家院校和科研单位、21家知名园林企业、8位著名园林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联盟成立会议在2013年11月中旬顺利召开,我司当选为理事长单位,,这标志着岭南在园林行业、生态产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加强,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设计理念,倡导生态岭南

岭南一直注重设计理念的创新,将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融会贯通,强调设计的深度和内涵,不仅创造美好的风景,营造宜居环境,更让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环境的概念付之实践。我们认为,园林不仅仅只是传统简单的掇山理水、种植花木,而应该是紧密结合城市发展、适应城市需要、顺应当代人的需求,根植于现在城市生态建设需要的生态基础性设施。这种基础设施应该是为大众服务的、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它不仅仅要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文化休息以及其他活动场所,也要为人们了解社会、认识自然、美化城市,更重要的是,园林还应该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岭南园林下属的岭南景观设计公司设计了一大批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不仅获得了业内好评,也较好地体现了园林的生态性。如由我司设计的四川自贡釜溪河复合绿道工程就被誉为自贡盐都的“世外桃源”,成了当地市民争相游览的著名景点。这条绿道充分体现了生态和谐的设计特色,沿着自贡釜溪河畔划出了一道“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弧线,有效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地方产业和谐发展,获得了四川省有关部门和当地的一致好评。

四、发展企业文化,建设文化岭南

岭南园林从当年的艰难草创中发展壮大,与一直重视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分不开。我们提倡“人才强企”的战略,将爱国敬业的价值观念、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诚信务实的经营之道以及“天道酬勤”和“厚德载物”的文化内涵深深融入到每一个员工心中,逐步形成了岭南自己的文化特色。

1、加强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我们前进的根基和宝贵的财富,优秀的企业文化会迸发出强大的凝聚力。当年,公司小,人心齐。虽然成长很艰难、特别创业早年,困难重重,但公司虽小却非常有战斗力,可以说,踏实苦干、个个奋勇争先。文化氛围非常好。随着公司跨越式的发展,也随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公司在抓好刚性管理同时,更注重继续传承和发扬岭南公司优秀的文化,把好的企业文化作为可持续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不断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全面激发员工的创造力。

同时,我们还自办了内刊《岭南人》、《岭南报》,开通了员工中的文化窗口,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比较有特色的例如体育嘉年华活动,岭南十佳歌手活动、登山比赛,年终旅游、植树节、荔枝节活动等,这些活动都极大的丰富了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我们还实行带薪年,实施礼金与车房补贴、异地调动补贴等等,这些文化载体形成了岭南优秀的精神环境,大力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2、以人才建设提高竞争力

我们认为,人才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因此,岭南在创立之初就十分重视人才,一 直将人才摆在企业战略发展的首位。16年的发展、探索和总结,使得我们在选人才、用人才、育人才、留人才等方面都形成了适合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人才观念,归结下来,主要为八个字“海纳百川、唯才是举”。即我们要以大海一般的广阔胸怀,吸纳各种社会精英加入岭南。我们讲只要你有才华,在岭南一定会有一个舞台给你,快速发中的岭南将拥有许多的空缺和机会,只要有才干,在岭南就能够得以施展。我们不断通过优化人力结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公正、公平的事业发展空间。“德为先,才兼备,能者上,庸者让。”这是我们持续坚持的用人标准。公司内部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公平竞争环境,也解决了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人才难题。

例如,对于有才华的青年人才,我们除了用“老带新、一对一”的拜师帮带制度之外,还实施了“雏鹰人才”,从公司近几年新招入的一批比较有潜力的大学生进行重点培养,让他们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中,并且在合适的情况下让他们逐步独立去负责一些重要的工作,给予他们较大的空间,允许他们犯错,帮助他们迅速成长,为公司后备人才积聚力量。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一大批年轻有朝气,冒尖突出的年轻人都陆续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在各个部门逐步挑起重担独挡一面。所以岭南自创建以来,员工队伍的人才越聚越多、层次越来越高、执行力越来越强,这与我们较为科学合理的人才观密切相关。可以说,正是人才结构的稳定奠定了岭南得以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

3、加强培训学习

岭南很注重给广大员工特别是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学习机会,让他们真正学到自己想学的东西,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视野,增长才干,跟上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为此,公司每年在培训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将干部送出去学习,将专家请进来讲课,让大家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和提升。同时,在公司内部我们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制度,例如教学网,将公司历年的培训组成学习系统,让员工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提升学习,为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再比如,我们一直推行“岭南企业内训师制度”,大力培养了一批骨干成为公司内部的讲师,请他们为其他员工讲课并给予一定的报酬激励,“教学相长”,让讲课的和听课的员工都有所提高。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定期“读书沙龙”活动,为员工提供一个自由、宽松的学习交流环境,我们的“读书沙龙”活动已经成为了岭南极富特色的一个学习活动,期期爆满,为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这些学习培训机制使得公司内部学习热情高涨,企业文化活跃,工作氛围愉悦,增强了凝聚力,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有效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4、注重品牌意识的培养

在岭南这几年的发展中,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要想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立百年大业的奋斗目标一定要先树立起自己响亮的品牌,这样才能走出广东走向全国,获得认可。因此,品牌意识培养成立我们岭南企业文化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提出了以“创园林精品,塑岭南品牌”为检验我们工程质量的唯一标准。无论在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做市政工程还是房地产工程,只要我们接下的项目,一定要做成精品,许多时候,我们公司内部的工程质检都比项目甲方还要严格。为了做成精品,我们不惜投入更多的成本,付出更多的精力。我们对每一个项目经理都有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要求,要求每一位项目经理及施工员心中都一定要牢牢树立“做精品、塑品牌”的强烈意识,只有岭南园林的品牌树立起来了,我们才能求得长远的发展,才能在激励的竞争环境中有更好的生存空间。因此,如果砸了岭南的品牌,就等于砸了我们自己的饭碗。所以,每一个项目,我们都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因为精品意识,我们许多项目都做成了精品,做成了样板工程。例如荣获第七届中国(济南)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室外展园综合类金奖的“东莞园”、 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的深圳大运中心,以及东莞市中心广场、松山湖高科技产业园等等。同时,我们做的佛山万科金域蓝湾、武汉万达中心等房地产项目也成为当地的样板工程。正是这种做精品、创品牌的意识使我们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认可,因此,我们在这几年取得快速的发展,并且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尊严。

建设美丽中国,打造宜居环境,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我们一直都在努力。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正进入一个全新发展的历史时期,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方针,更加坚定发展信念、更加稳健实施战略,更加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变革,以百倍的信心和努力,抓住机遇,勇往直前,用实干创造新的业绩,用奋斗赢得新的辉煌!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为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健身等生活需要,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公园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是供民众公平享受的绿色,是公众游览、休憩、、健身、交友、学习以及举办相关文化教育活动的公共场所,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传承文化、保护、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园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群众对公园的数量、内涵、品质、功能、开放时间与服务质量等方面需求不断提高;二是随着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市民群众休闲需求的增加以及公园的免费开放,公园游客量急速增长,节日更是人流剧增,公园的安全、服务、维护等方面压力不断加大;三是城乡统筹发展对公园类型、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城市道路拓宽、地铁修建、房地产开发以及“以园养园”等变相经营对公园的用地范围、公益属性及健康发展都造成威胁。

各地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和安定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公园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生态、低碳、人文、和谐的理念,始终坚持公园的公益性发展方向,切实抓好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

各地要在编制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时,本着“生态、便民、求实、发展”的原则,编制城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构建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公园体系。一是适应城市防灾避险、历史人文和自然保护以及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植物园、湿地公园、雕塑公园、体育公园等不同主题的公园,并确保设区城市至少有一个综合性公园。二是与城市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等基础设施相协调,统筹城市防灾避险及地下空间合理利用等发展需求。严格控制公园周边的开发建设,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场地、预留公交车停靠站点,限制公交车之外的机动车通行,并保障公园内交通微循环与城市绿道绿廊等慢行交通系统有效衔接。三是在保护、改造提升原有公园的基础上,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见公园绿地的要求,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城乡统筹建设、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四是将公园保护发展规划纳入城市绿线和蓝线管理,确保公园用地性质及其完整性。

三、加强公园设计的科学引导

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的公园设计理念,从设计环节上引导公园建设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道路。一是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过度设计。公园设计要严格遵照相关法规标准,严格控制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保证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的65%;严格控制游乐设施的设置,防止将公园变成游乐场;严格控制大广场、大草坪、大水面等,杜绝盲目建造雕塑、小品、灯具造景、过度硬化等高价设计和不切实际的“洋”设计。二是以人为本,不断完善综合功能。新建公园要切实保障其文化、科普教育、健身交友、调蓄防涝、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并在公园改造、扩建时不断完善。三是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要有机融合历史、文化、艺术、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突出公园文化艺术内涵和地域特色,避免“千园一面”。四是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要着力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地形、地貌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和风貌,严禁建造偏离保护、雨洪调蓄等宗旨的人工湿地,严禁盲目挖湖堆山、裁弯取直、筑坝截流、硬质驳岸等。五是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合理配植乔灌草(地被),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景观优美。

四、严格公园建设过程的监管

各地要在保护好现有公园的基础上,有序建设新公园,合理改造提升、扩建老旧公园。一是切实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专业化监督管理,确保严格遵照规划设计方案和工艺要求,安全、规范施工建设。二是以栽植本地区苗圃培育的健康、全冠、适龄的苗木为主,坚决制止移植古树名木,严格控制移植树龄超过50年的大树;严格控制未经试验大量引进外来植物;严禁违背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反季节种植施工、过度密植、过度修剪等。三是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计,对违反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违规购等要严肃查处,对不符合绿化强制性标准、未完成工程设计内容的公园建设项目,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四是切实加强对公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交通、房产等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发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养护、监理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诚信等情况,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处罚结果。五是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清洁能源、雨水收集及中水利用、园林垃圾化利用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升公园品质和功能。

五、深化公园运营维护管理

(一)严格运营管理,确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

公园是公共,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二是禁止将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园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清理情况及时报送城市人民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督促整改。

(二)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

公园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一是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二是禁止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三是严禁借改造、搬迁等名义将公园迁移到偏远位置。经过公示、论证并经审核同意搬迁的公园,其原址的公园绿地性质和服务功能不得改变。四是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可能影响其景观和功能的建设项目及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市政工程建设涉及已建成公园的必须取合理避让措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必须征得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园运营安全有序。

公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完善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督查机制,保障公园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营。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或设置游乐项目必须首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审查和公示管理,必要时需组织论证和听证。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必须合理设置防灾避险设施,并确保出现灾情时及时开放、功能完好。

各地公园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公园管理细则,明确公园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游人等的行为准则,以优质服务游人为基本宗旨,倡导文明游园。一要保障公园内所有餐饮、展示、等服务性设备设施都面向公众开放。二要按功能分区合理设置游览休闲等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和文化节、游园会、书画展等文化活动,严禁低级庸俗的活动进园。三要加生保洁以及公园内山体、水体、树木花草等保护管理,确保公园水质清新、设施干净、环境优美。四要加强游园巡查,制止和清除黑导、野泳、野钓、烧烤等行为,杜绝噪声扰民、商品展销、游商兜售等。五要加强对旅游团队的管理,讲解人员须持证上岗,对历史名园、遗址保护公园、植物园、动物园、湿地公园等,要实行专业化讲解。六要严格限制宠物入园(宠物专类公园除外),严禁动物表演,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入园。

(四)加大管养投入,保障健康永续发展。

要本着“三分建设七分管养”的原则,在切实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的同时全面推进公园管养专业化、精细化。一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公园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定额标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园管养经费足额到位、保证专业化管养水准。二是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建设公园人、财、物以及游园、服务等数字化管理平台,健全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对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产等保护效力和公园综合管理效能。三是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引种驯化、物种保护、水质净化水生态保护等实用性、前瞻性研究。四是积极探索研究公园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公园等级类型和功能的不同,在收费标准、资金投入、考核检查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在标准完善、考核和监管机制健全的基础上,对公园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以及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可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管理责任。

城市人民要贯彻落实《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把公园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要在理念引导、规划控制、协调、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主导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制订完善公园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并对辖区内公园运营管理等组织考核并跟踪监督。

(二)完善公众监督。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园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营造“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支持”的良好氛围。已建成开放的公园,要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园四至范围及坐标位置,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公园要建立自律自治和举报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公园的维护、管理,促进公园规范运营、和谐发展。

(三)健全动态监管。

各地要建立公园登记注册、普查清理、督查整改等动态监管机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公园建设管理及跟踪督查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地上报信息及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和专项调查,并及时通报违规情况。

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林业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

(二)制定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并监督考核;组织编制全市园林绿化系统专业规划,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全市市政工程(含新建绿地广场、公园、小游园、城市雕塑及城市道路)绿化配套项目设计方案;负责生态林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各类绿(林)地养护、保护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会同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森林伐迹地更新;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四)负责森林和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森林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木材流动管理;负责森林和城市园林绿化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

(五)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及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负责全市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行业管理,制定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拟订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监督管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森林防、扑火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制定林业、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林业和园林绿化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分类经营。

(十一)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林业和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系统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

(十二)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森林城市的考核指标包括六大类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镇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增加绿量,建设宜居、宜游、绿色、和谐的美丽安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乡级以上人民所在地(以下简称城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镇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突出山体绿化保护,注重与河湖水系、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等自然、人文相协调。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城镇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绿化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保障绿化用地和绿化建设、养护、科研所需资金,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提升绿化水平。

乡(镇)人民负责本区域内的绿化工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绿化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绿化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林业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建设和养护等信息进行定期普查,建立绿化档案库。

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等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方便公众监督。

公民有权依法对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进行监督。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开展城镇绿化建设,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庭院,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绿化建设和养护。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对在城镇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实施;县(区)编制的规划应当报市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以及绿地修复和山体修补专项,应当取座谈、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依法将绿化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年度绿化建设,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镇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和占用规划建设的绿地和已建成的绿地。

因国家和省重大公用设施建设等确需变更的,应当在确保城镇绿量不减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要求,确定各类用地的绿地控制指标,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城镇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公共管理与公用设施用地附属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绿地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部门负责;

(二)生产绿地、居住用地附属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附属绿地、工业用地附属绿地和物流仓储用地附属绿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第十三条 城镇绿地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标准,加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地自然条件,保持植物群落多样性和合理性,选用适宜的本土植物,科学规范外来植物引进,推广市树、市花在绿化中的应用。

城镇绿化应当通过乔木、灌木、藤蔓、花草等植物科学合理配置,注重景观建设,依山顺势造景,营造独具地方特色、富有文化意境、贴近群众生活的多样性园林景观。第十五条 城镇道路绿化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优先选用寿命长、抗逆性强、节水耐旱、浓郁常绿、安全环保的树木,规范栽植行道树。

已种植的行道树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县级以上人民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本级人民决定后实施。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六大类:

(一)综合指标

1、编制实施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2、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3、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4、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5、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质近5年来不断改善;

6、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二)覆盖率?

1、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

2、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

3、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4、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三)森林生态网络

1、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4、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四)森林健康

1、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2、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3、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4、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5、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五)公共休闲

1、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2、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六)生态文化

1、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2、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3、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4、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5、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6、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七)乡村绿化

1、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2、郊区观光、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的城市,将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将批准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进行动态考核,在授予称号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如有不达标情况,将会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百度百科-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本省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县级以上人民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陆地和海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所划定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第三条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功能稳定、刚性控制、分类管控的原则。第四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本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并作为省和市、县、自治县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控制城乡发展边界和产业布局,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及其负责人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内容。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陆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生态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海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并按照职责做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规划、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林业、水务、农业、旅游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生态保护的责任,协助当地人民及其相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红线知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并对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公益宣传。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法公开生态保护红线区管控边界、管控要求及保护管理情况等相关信息。第十条 下列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应当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一)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和涵养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重要防洪调蓄区;

(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旅游功能保护区;

(三)海岸带自然岸线及邻近海域;

(四)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入海河口,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集中分布区,潟湖等;

(五)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等。第十一条 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

具有极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以及海岸带、海洋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应当划为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至少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野生近缘种分布区、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等区域。

未纳入Ⅰ类部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第十二条 按照行政管理权限,生态保护红线分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和市县级生态保护红线。

省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海洋、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林业、水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划定省级陆地生态保护红线,经征求市、县、自治县人民和农垦意见后,报省人民批准,纳入海南省总体规划。

省人民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林业、水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划定省级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经征求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意见后,报省人民批准,纳入海南省总体规划。

省人民应当向社会公布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范围和坐标,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